居上海。方面固然是因为大学人事和广州政局关系,另方面也因为在大学任教毕竟还是在社会和z.府建制之内,他们要在恋爱路上再往前公开走步,就等于直接挑战建制成规,难免波澜四起。(徐志摩与陆小曼因为离婚和再婚搞得满城风雨,暨南大学就曾拒绝聘任徐志摩,理由是他有人格问题。别学者也曾面对类似情况。)而且上文已经提及,许广平老家在广州,假如他们不离开,如何面对许家上上下下人,也是伤脑筋事。
这种种顾虑原因很简单:鲁迅已经有妻室。
同居婚姻
许广平和鲁迅谈恋爱,充分体现新女性开放和反传统面。她不但在两人关系开展初期采取主动,而且在关系进展过程中也表现极强决断力,考虑到鲁迅需要对妻子朱安负责,因此想出个实际可行安排:她和鲁迅只是同居,而不结婚。
表面看来,这个安排和当时流行“逃婚”颇有相似之处。鲁迅把太太和母亲留在北京原来家,自己终于和许广平在上海定居;但实质上他们做法和“逃婚”有很大分别,因为鲁迅和许广平并不抹杀朱安存在,而是接受朱安在周家身份,也支持朱安生活。这种既摆脱传统婚姻框架,又摆脱新文化时期逃婚框架做法,不定为时人理解和接受,例如周作人就借此讥讽鲁迅边以青年导师自居,边纳妾。
1927年10月许广平和鲁迅在上海开始同居生活后,与当地朋友往来时,关系是公开,可是却没有通报自己家长,直到1929年许广平怀孕,才走出这最后步:鲁迅回北京探母,亲身面禀;许广平则通过天津姑母向家里说明与鲁迅关系。
他们之间没有聘书、礼书和婚书,见证他们婚姻是《两地书》。
鲁迅英文传记作者卜立德(DavidPollard)认为许广平和鲁迅两人早年关系确有“广平兄”和鲁迅“嫩弟”味道,也就是说以许广平为主导,而到上海以后,鲁迅不论在感情上还是生活上都依赖许广平,因此两人是罕有真正伙伴关系。这个看法很持平,可惜不是般人都认同:他们在上海时,许广平退居幕后,鲁迅在文学上“产量”愈高,在幕前愈活跃,她就愈感觉孤寂。
许广平和鲁迅同居以前有自己事业,她到上海后,也曾积极找寻工作,读者千万别以为她心意要做个“小女人”。她清楚说过:“也曾希望有个工作,独立地为社会服务……”可是鲁迅却不愿意许广平离开自己身边。他说如果她投入工作,自己“又要恢复到以前个人干生活去”;又认为她即使全职工作,所得薪水也有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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