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作之碑”,并建议模拓石碑发给诸路州学,以便复制。[79]蔡京提出这个建议时间是1104年底,就在几个月前,刚刚下令地方z.府复制刻有元祐党人黑名单
石碑,表明他可能想借新石碑之举,消除人们认为徽宗与文人、教育或儒家传统为敌
想法。
徽宗这份诏书被摆在全国诸州县学内,开篇即称,传统学校是适于改善风俗、鼓励敬业并教育人们服从统治者机构。老师们将在学校里发现德才兼备
学生,推荐他们进入z.府任职。神宗已认识到设立这种学校制度
必要性,并在京城启动
良好
开端,但他未能完全实施自己
理想。徽宗宣布,新辟雍将遵循神宗
三舍法。随着科举考试制度
最终废除,学生们将由
解他们
各级地方推荐进入官场。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消除异端思想:“非圣贤之书与元祐术学,悉禁习。”
1106年之后,随着徽宗逐步撤销元祐党人黑名单,他将更多精力投入学校制度方面。1107年,太学引入
旨在录取德行出众
学生
制度。根据《周礼》
描述,建立这种名为“八行八刑”
升学制度,是为
快速提拔那些被认为在八种美德方面表现优异
学生。1107年九月,徽宗下诏颁布该制度,随后,诏书很快又刻碑,竖于全国州郡县学,其中很多以徽宗
御笔书法为碑文摹本。诏书中称,《周礼》描述
这种制度是
种理想制度,因为人们
晋升是基于孝、悌、睦、忠等德行。[80]那些被所在村、县或州学推荐为具有两项及以上美德
生员,可以进入这些学校读书
年,然后不经考试直接被录取到太学
上舍。他们完成太学上舍
学业后,就可以授予级别和官职。在学校制度中引入道德概念
另
种体现形式时,也引入
对立
“八刑”,即八种将遭到学校除名
犯罪或不当行为,包括杀人、放火、强*或盗窃等。[81]
即使在1109年六月至1112年五月,即蔡京被罢免三年间,新学校制度也继续实施,不过加强
对入学录取和教师资格
控制。在1111年或1112年,葛胜仲向皇上呈递
份长达二十五卷
报告,对历史上所有大学进行
详细
统计分析。他指出,自上古以来,之前还没有人对学校进行过如此大规模
改革,至少汉朝和唐朝都没有做出这
伟大
事。徽宗z.府共划拨
105990顷(每顷等于
百亩,或七公顷左右)土地支持办学,小学(含)以上
学生人数共计167622人。[82]
这些学校是否成功地向学生灌输思想并赢得他们对新政
支持呢?各种迹象有所混杂。1108年正月三十日,徽宗写
份手诏,担心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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