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十多年,成效依然有限。
从结婚到离婚
中国新女性运动第波是“反缠足”和“兴女学”,但到民国初年,依然成效不大,那新女性运动第二波——婚姻自由——对年轻曹珮声来说就更是遥不可及。她只有十六岁,就嫁到离本乡不远胡家,丈夫名叫胡冠英,年龄和她相近,家境富裕。这段婚姻自然是双方家长安排,据说还是最传统指腹为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民国初年正常社会规范。
二人婚后,胡冠英继续在徽州府中学念书,而曹珮声则辍学。这是当时中国中上家庭女孩面对同命运:婚后侍奉公婆,生儿育女,辈子就这样过。虽然曹珮声和丈夫感情不怎样,但据她自幼认识朋友说,她起初也没有对婚姻作出太大反抗,可能还抱有点“夫妻之义”想法。毕竟这时五四运动仍未诞生,恋爱和婚姻自由等口号也还在未来。倒是她在美国留学哥哥曹诚克知道妹妹十六岁就出嫁,写信回家向母亲抗议,说这是把妹妹害。曹诚克认为珮声聪明好学,不应该因为这段婚姻而埋没才华。他表明愿意提供经济支持,又委托在杭州工作好友代为关照,让妹妹到那里继续念书。
经济问题是当时女性走上新道路最大障碍,因此鲁迅才会提出:“娜拉走后怎样?”曹珮声有幸得到哥哥资助,终于在1920年她十八岁时进入杭州女子师范学校,首先念预备班,接下来是四年师范教育。
以传统眼光来看,这实在是个罕有而又奇怪安排。胡冠英父母是保守人,怎会容许儿媳妇离家外出,进入新学堂念书呢?不但如此,胡冠英也步妻子后尘,在1921年离家到杭州,进入浙江第师范学校,成为新学堂学生。浙江师是当时华东有名新派学校,胡冠英决定到那里求学,显示他并非保守不求上进人,而他和曹珮声同时在杭州念书,不是可以摆脱父母压力,有助于培养夫妻感情吗?
可惜事实往往不那单纯。从胡家二老角度看,媳妇和儿子相继离家,又是怎种境况呢?曹珮声嫁入胡家两三年,既没有生下男半女,也算不上是个恭顺媳妇。她忽然决定离家入学,不久后还把丈夫也带出去,两个老人留在家中,没有人晨昏定省,心中又岂会不怨不怒呢?无奈媳妇当初是自己挑,只有抱怨自己看走眼,问题是如何处理儿媳离家造成真空。老人家当然只会往传统方向去想:媳妇既然没有生育,又不愿意在家侍奉公婆,最好对付方法,就是另外找个人代替她做她不愿意做事,于是胡家两老决定为胡冠英立妾,以防“无后为大”。
老代决定要行老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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