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南边。《宋史》记载,这项工程共调动万多名工人,这个数字可能只是为表明调动太多人力,因为其他资料中数字没有这大。[66]
明堂动工后,徽宗直关注着建筑进度,并定期颁布手诏。在份手诏中,徽宗强调统治者在修建明堂时曾屡屡失败,最后才逐渐符合古代标准,“盖违经循俗,惑于众说,失其旨意”。徽宗还解释他从《周礼·考工记》中学到内容,包括建造五室和十二堂方法。[67]还有些手诏是抱怨这项工程管理。1115年五月十日,徽宗在份手诏中强调,全部工程资金都由z.府提供,因此,修建明堂不会对百姓造成负担。运输物品应当支付薪酬,而不应被视为劳役。几周之后,徽宗公布批在招募工人和采集原材料时有腐败行为*员名单:这些*员全部被革职,流放到偏远南方。[68]
在1115年十月,蔡攸呈递九份有关明堂设计奏疏。其中份专门讨论明堂建筑屋顶。前代做法有是在上面覆盖茅草,有是用瓦,有是以木为瓦,再在上面刷漆。为照顾到古代先例,又符合当今需要,蔡攸提议在主建筑中使用没有上釉瓦,门上则完全用琉璃瓦,并饰以鸱尾图案。[69]在另份奏疏中,蔡攸主张不在宫殿四角屋檐处悬铃,因为古制中没有这种做法。蔡攸还反对模仿武则天明堂,在顶部使用个大火球进行装饰。关于明堂颜色,他建议屋脊用黄色和鸱尾装饰,墙壁用红色,因为黄色是大地颜色,而红色则代表王朝颜色(红色与五行中火有关)。蔡攸最长份奏疏是关于古代经典与各种树木关系,根据他观点,明堂内应种植梓树和松树。[70]
《政和五礼新仪》是在明堂修建之前颁布,其中关于明堂礼仪是假定在大庆殿行礼,与新地点不合,[71]因此必须制定套新礼仪。议礼局征求对些事项指导建议,如皇帝应当面朝哪个方向,配备多少卤薄仪仗,仪仗队应当举什颜色旗帜。议礼局还建议,皇帝在明堂宣布大赦,并且在把御笔手诏交由中书省处理前,先在明堂宣读。其他问题还包括使用玉圭、演奏音乐,以及皇帝应该穿衣服和盛食物器具。仪礼局还建议为昊天上帝和神宗摆放大量盛有食物器具,其中包括《周礼》中列出很多器具,如牛鼎、羊鼎、豕鼎、太尊、象尊和牺尊。[72]在这些器具中,有很多是根据徽宗收藏古代器具,专门为在明堂祭祀而仿造(图9.4)。在明堂建筑完工前,徽宗亲自为五室及五门书写匾额。[73]
1117年四月二十三日,徽宗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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