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出公众视线——尽管远未到被遗弃地步。同时,还有其他系列努力,以确保z.府可以继续监视其公民。
以根管手术为代表,这是FBI为说服国会和公众公关活动所起名字,又次借用“四怪”比喻,现代电话交换机使联邦调查局无法完成窃听工作,除非被重新设计来进行琐碎窃听。它成功!
根管手术成功在于《数字电话法案》通过,该法案要求,制造电话交换系统人必须建立具有窃听能力、远程数字信号流可以通过任何渴望线路。改造现有交换机成本保守估计在5亿美元左右(没错,5亿美元)。抱怨无法再通过线数字交换机窃听电话线路FBI(但奇怪是,交换机对他们而言并没有问题)现在已经获得在任何地方窃听能力——而在此之前,他们实际上不得不转到交换机并挂些电缆。当然,这意味着任何电话耗子,即利用电子装置向全球各地打电话而不付费人,大概可以做同样事情。更糟糕是,考虑到美国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电话交换机主要出口国这事实,许多国家公民隐私保护比们要少很多。许多受到压制国家同时也是美国贸易伙伴,由于美国制造所有交换机现在可以窃听,所以们有能力将这种能力免费提供给这些z.府,无须他们进步研发要求。这真是个好主意吗?
到目前为止,美国联邦调查局直在阻挠FOIA要求,FOIA要求解释修改电话交换机确切原因。这种阻挠毫无疑问是非法——FOIA已经在法律上规定他们时间响应标准(从最初请求十天起,如果请求需要检查异常多文件话,可能会延长十天),但FBI面不改色地无视这些。例如,1994年10月4日,在回答EPIC提起诉讼时,FBI声称,回答FOIA与《数字电话法案》有关请求需要五年时间,直到1999年6月才能做出回应,美国地区法官查尔斯·里奇驳回这要求,他对z.府律师说:“打电话给FBI局长弗里,告诉他,认为这件事个半小时后就可以处理完成。”并表示自己被他们要求“惊呆”。然而,这样指责本身并不足以迫使FBI遵守法律规定时间表,原因是法官缺乏必要执行权。到目前为止,FOIA为数不多成功请求之(计算机社会责任专家联盟于1993年提出)揭露185页备忘录,其中没有个FBI办公室报告提到由现代电话交换机技术所导致窃听问题。然而FBI坚持要从根本上增强窃听能力,而且仍在阻挠FOIA对于这问题请求,最早也得到1999年才能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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