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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梦(34 / 71)

然而,对于如此言论,史蒂文森拥趸们自然也不会无言以对。他们会说:

“史蒂文森守护天使(正是得到其指引,他才走上作家这人生道路)非常聪明,正因为知道他生命短暂,所以才让他抛弃以挖掘人性为特征现代小说(这是没人能在四十岁之前写出杰作创作形式,而让他选择富有魅力传奇故事与巧妙叙事方式(这是即便早逝,也至少能留下几部精彩之作),并不断加以磨炼。”

“如同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冬季北方植物,在极短春夏之际,也会匆匆地开花结果般,这也正是大自然巧妙安排之啊。”

或许有人会说,俄国、法国那些最最卓越、最最深刻短篇作家,去世时年龄不都跟史蒂文森相仿,或更为年轻吗?可他们却并没有像史蒂文森那疾病缠身,始终生活在短命威胁之下呀。

他说过,传奇小说是circumstance[28]之诗。比起事件本身来,他更喜欢事件所产生若干场景效果。自认为传奇作家他(且不管他自己是否清晰地意识到),力图将自己生也塑造成自己作品中最大传奇(就某种程度而言,事实上也取得成功)。因此,作为主人公自己居所氛围,也常常像他在小说中所要求那样,必须充满诗意,必须富于传奇色彩。他是个用笔墨来营造氛围大师,在现实生活中,也希望自己活动场景值得他那支生花妙笔来加以描述,否则,便难以忍受。他那种在旁人看来绝对难以接受矫揉造作(或玩世不恭作风),其本质正在于此。

干吗非得装疯卖傻地牵着头驴,在法国西南部山坳坳里瞎转悠呢?好好个良家子弟,干吗非要系条皱巴巴领带,戴顶有着长长红飘带旧帽子,把自己装扮成个流浪汉呢?还有,在谈论女性时,干吗非要洋洋得意地用令人作呕腔调说什“洋娃娃虽然美丽,可里面全是锯末”呢?

二十岁时史蒂文森完全是个面目可憎家伙、讨人嫌无赖汉,极不受爱丁堡上流社会待见。从小在严厉宗教氛围中长大这个瘦弱白面小少爷,竟然会突然为自己纯洁而感到可耻,半夜三更地溜出父亲宅邸去红灯区转悠。然而,这个效仿维永、卡萨诺瓦轻薄少年,他自己也很清楚,除将自己羸弱躯体和未必长久生命作为赌注,悉数压在唯人生道路上之外,是不会得到拯救。即便是在灯红酒绿喧嚣之下,在莺莺燕燕脂粉阵中,他也能看到这条道路在闪闪发亮——就如同雅各[29]在茫茫沙漠中梦见高高,上达星空天梯样。

八九二年十月××日

由于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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