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see(这可得数数)。”她做个好玩表情,“出生在英国,不过很快就被家人带到加尔各答。十岁时候父母又把接回英国读书,呃……十六岁时候回到印度,二十岁再次来到西方。先是在伦敦待段时间,然后在瑞士住很久……呃……之后在葡萄牙生活年,所以有时候会搞不清楚这些语言,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现在,终于在非洲安定下来,开始在丹吉尔,前几天到这里,得土安。”“听上去很有趣。”说,虽然不太能跟得上她说国家和城市,也不能完全理解她那些不太准确表达。
“嗯,看你怎看。”她耸耸肩,小心翼翼地喝口哈米拉刚刚送来茶,生怕烫嘴。“其实点儿也不介意住在印度,但是有些东西突出发生,不得不搬走。有时候们自己真决定不命运,对吗?Afterall,err…that’slife(不管怎说,呃……这就是生活),你说呢?”
虽然她有些语无伦次,发音也不太准确,而且们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世界,但是完全明白她意思。们喝着茶,聊着那件印花真丝衬衫裙
透明,几乎可以看到皮肤下青蓝色血管。嘴里咬着大头针,寸寸地在她身侧调整尺寸,在需要改动地方弄出折痕。她看起来很满意,任摆布,也很少对提出各种建议表示异议。试穿完后,向她保证切都会改得非常完美,然后就去客厅等着她穿好衣服。她很快就出来。从悠闲神情中推测出,虽然来得比较突然,但这次她还是不急着走。所以问她要不要喝杯茶。
“非常想喝杯大吉岭茶,放点儿牛奶。但是想这里应该只有薄荷绿茶吧?”
根本没有听说过什大吉岭茶,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
“是,摩尔茶。”镇定地说,然后请她坐下,叫哈米拉备茶。“虽然是个英国人,”她说,“但是过去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印度度过。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可还是有很多东西让怀念。比如说阿萨姆茶。”
“非常理解您感受。也样,有些东西适应起来很困难,所以就会经常想念以前待过地方。”
“您以前住在哪儿?”她问。
“马德里。”
“再之前呢?”
听到她问题差点儿笑出来,时之间竟忘记那层虚假身世,几乎要公开承认自己其实步也没迈出过出生城市,直到那个无赖把骗出来然后像丢烟头样把抛弃。但是忍住,再次含糊其辞。
“嗯,好几个地方,这儿那儿,您知道,居无定所。不过在马德里待时间最长。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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