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只得看向周围众人说着帮帮他吧,而其他人都把个个头低下,只有在目光对视上余朝晖时候,他明显动容。
当余朝晖听到那老奶奶哭天喊地地说那是她要去交医药费时,余朝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过世奶奶,想也没想,拔腿就跑。
余朝晖去追之前明明还告诉那些看戏和围观路人,让他们赶紧记得报警。
事后他想很久,他当时太年轻太热血太冲动。明明有那多成年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却只有他个未成年站出来。
在他十七岁以前,余朝晖直沉浸在自己世界里,除学习再也没有分出心关心其他事情,那算是他第次见义勇为。
如果定要给余朝晖人生分条分水岭话,那这个分水岭定是他十五岁那年。
十七岁前,他世界片光明。哪怕他只是个孤儿,但他长相俊秀,成绩优越,对于即将到来高考,班主任也对他寄予厚望。
只要余朝晖不发挥失常,定能考上个很好大学,院里和他承诺只要他能考上,他们愿意付点费用,等他工作以后再还也行。
只要考上个好大学,就能获得更好教育资源。到时候听说可以申请减免学费,还能有补助,再加上奖学金什,以及他还能自己打打工…应该是没什问题。
在余朝晖设想里,他对于自己未来规划很清晰。他人生本该片坦途,只要不出意外,也确会按照他设想那样进行。
而那次,让他失去光明。
那个偷钱包小偷东绕西绕绕进个小巷子里,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好几个高大男人,可能是小偷同伙,把何朝辉团团围住。
个十七岁少年当然不是其他几个成年男人对手,他被打得浑身都痛,满嘴血腥味,他身上血把干净校服浸染。
恍惚间,他还听到骨头断裂声音。
余朝晖当时疼得晕死在小巷里,却直没有人发现他,等第二天早上被发现送到医院时,身上外伤先不
在周围人看来,已经是条很不错路子,也百分之百会是余朝晖以后未来,可切都在他十七岁高考前半个月全毁。
记得那天是周末,临嘉市五月中旬天特别热,那天穿什颜色衣服,那天出门到底是买什,余朝晖已经有些忘。
但事情前因后果倒是记得很清楚,他清楚记得自己要去红星广场,本来路默背着单词,突然听到很大声抓小偷!
个戴鸭舌帽男人从他身旁嗖地溜过去,后面跟着个腿脚不怎利索老太太。
那个满头白发老太太大喘着气,两只手支在膝盖上,两条腿还在打颤,明显肯定是追不上前面那个年轻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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