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因为那会儿已经为维持年年三好学生名称,也为让父母可以表扬自己,起码在表面上,他确是帮助许多同学。
当年许多人都想跟着他,他挑挑选选地选几个,也只会把自己情绪宣泄在他们身上而已。在当时以为你情愿,其实事后再想起来,不过是他利用那些年少无知学弟对自己崇拜。
其中有个还比自己大两届学长呢,无比痴迷他,喜欢他喜欢得不得。而他仗着他对他喜欢,做过许多许多挺混蛋事情。
那时候他其实没多少恶意,也没觉得自己那样行为有什,不是他们愿意把他捧那高吗?把他当神样供着,他对他们当然就没那客气。
这…不是他们自己愿意吗?
有什比自己正在盯着别人家看,却正好被主人家撞个正着,还要尴尬事情呢?邵清禾尴尬得脚趾抓紧地面,但还是下意识地露出自己招牌笑容,和对方解释着:“额,看你门开着。”
“嗯…”
对方捂得严严实实,在这个初春季节,又是戴着帽子又戴着口罩,还戴着墨镜,这样太反常。邵清禾心里这样想着,就听那个新邻居和他解释:
“…生病,是有点传染性…”
“哦…”邵清禾目光下意识盯着他手看,对方戴着手套,看不太出手上有没有痕迹,嘴上随意地和他搭话,“哈哈哈你什时候搬过来啊。怎都没注意过…”
些日常小打小闹都不算什,什因为想看皮下组织是什样,就划伤他们皮肤都不算什。他伤害过个人,就是那个高年级学长。
当时闻嘉述也才十四五岁,他比现在还要清瘦些,他百无聊赖地托着下巴:“听说人指节骨可以做成口哨,好想要个骨哨,你把你手指给截吧。”
他用是命令口吻,不是询问他,也不是和他商量。他完全没有考虑过如果学长不同意怎办,他用理所当然语气说:“会直贴身佩戴。”
“真吗?”
彼时那个学长听到他这说,明显动心。他那时对闻嘉述实在是有种接近于盲目地崇拜,比起自己少截手指,他更在意是闻嘉述会把他指骨贴身佩戴:“嘉述真会直戴着吗?”
“有三四个星期。”对方声音很闷,没说两句就关门,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这短时间里,邵清禾甚至连他这个新邻居性别都没看出来,这太可疑…
会是谁呢?
邵清禾开始回忆起自己以前那些小弟们,他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地回忆过自己地过去。经历得越多,越不愿意去回想曾经自己瘐昔。
仔细想想,其实他得罪人也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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