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1000两以上死缓,贪污1000两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贪污不满1万两,遇到大赦天下,*员还有机会被无罪释放。可雍正活着时,他对贪污犯又是什样量刑标准呢?
其从前数满三百两,拟斩;及千两以上,不准援赦之例。
开除宗籍事,是当年那些王公大臣逼迫,并不是父皇本意。这是什意思?满朝大臣开始听不懂。
乾隆接下来话就比较直白,他说你们这些大臣得讨论下,看看老八、老九子孙,他们户口问题该咋解决。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那还能怎解决?直接恢复他们宗籍不就完吗?乾隆听完就说,嗯,既然这是集体讨论意见,那就这办吧。
注意,这时乾隆还比较收敛,他只是恢复老八、老九子孙宗籍,老八、老九两位当事人仍然是获罪被开除宗籍状态。表面上看这是很合理,毕竟子孙是无辜;但显然,这件事只是乾隆翻案工程开始。紧接着在两天后十月初十,乾隆就宣布,所有因罪被革除宗籍之人子孙,全部恢复宗籍。
同样还是在这个月,乾隆十几天内就连续释放15位在雍正朝被圈禁大政治犯,这其中就包括老十允䄉和老十四允禵。这还不算完,乾隆又在之后半年里,释放大量“八爷党”旧臣。
不过有观点会认为乾隆这系列操作不能叫“翻案”,这只能叫作“宽大处理”,因为这些政治犯罪名,乾隆仍旧都还保留着。但乾隆这个做法对雍正伤害是很大。被释放这些政治犯,大概率会在私底下发种特别经典牢骚:们当初根本没做错什,们当初要是真做错,他儿子为什要把们放出来呢?
不过乾隆为什要这做呢?因为其好处太明显,他可以轻易地获得宗室内广泛支持。可乾隆觉得光有宗室支持还是不够。乾隆元年(1736)二月,他又宣布:
无论士民,均应输纳。至于切杂色差徭,则绅衿例应优免。(《清高宗实录》卷二,乾隆元年二月初四日)
于是,在雍正朝通过极其,bao烈手段才勉强推广开“官绅体当差,体纳粮”,在乾隆上台后不到半年,就变成“官绅只纳粮,不当差”。
目前为止,乾隆政治收买仍然没有结束。与当初雍正上台就追缴各省亏空不同,乾隆继位后不久就宣布:为彰显新朝新气象,各省目前存在亏空全部平账,朕不查。而且乾隆还进步修改对贪污*员量刑标准,他规定:
数满千两以上者,照例拟斩监候。其千两以下,照律杂犯准徒。遇赦,则数逾万两者,不准援宥;万两以下,俱准赦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