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
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与允祹,令其约束养赡。钦此。
没错,弘时人生最后时刻是和老十二起度过。而当时老十二也因为些错误,从郡王被贬为镇国公。因此,弘时最后处境就是,亲爹雍正不要他,后爹允禩被圈禁致死,最后投奔十二叔也郁郁不得志。
们完全可以想象此时弘时是多痛苦。他本是雍正长子,本可以生富贵,最后却落得地鸡毛。也许弘时最后也会后悔吧,后悔小时候为什没能安分守己,让皇爷爷多喜欢自己点;后悔自己为什偏偏昏头,和老八搅在起。只是如今木已成舟,被开除宗籍弘时,已经没有回头路。最终,雍正五年(1727)八月初六,弘时在片悔恨郁闷中,病逝在老十二家中。
没错,弘时应该就是正常地病死。因为雍正实在没有理由去杀个已经被开除宗籍儿子,他连老八都没杀,又怎会杀弘时呢?更重要是,“曾静案”爆发时,民间给雍正罗列“十大罪状”中,也并没有“杀子”这项。如果弘时真有可能是被雍正杀,当年那些给雍正罗织罪名人,是定不会放过这盆脏水。
事实上,雍正心中对弘时死也是很难受。就在弘时死后个月,时任陕西总兵刘世明,因为弟弟刘锡瑗犯罪,主动向雍正申请处罚自己,意思是:弟弟犯错,终究是这个当哥哥没有督促好他。而雍正当时给刘世明批红回复,们今天读起来,想象下,皇帝会这和大臣聊天,也是颇为感慨。雍正说:
朕尚有阿其那、塞思黑等判(叛)贼之弟,刘世明岂能保无锡瑗之兄弟乎?不但弟兄,便亲子亦难知其心术行事也。骨肉间原有两种:善缘、恶缘。所以释家言,“不是冤家不聚头也”。
不仅弘时到死都想不通,可能连雍正自己也不明白,两人父子关系怎就走到如此无法挽回地步呢?到最后,怕是只能用“不是冤家不聚头”这种话来解释。但其实有些事,本是可以避免。
正如雍正那句有名朱批,“朕生平不为过头事,不存不足心,毋必毋执,听天由命,从来行之,似觉有效”。雍正很可能对弘时也是说过类似话,只可惜弘时他太偏执,终究是没能悟清楚,最终把自己生活成出大悲剧。
因为弘时和雍正父子反目特殊性,所以有关弘时文献记载是经过大量删减,以至于在《清世宗实录》中,对弘时记载是零;而《清史稿》中,关于弘时记载也只有两句话,其中句是:
弘时,世宗第三子,早薨,无嗣。(《清史稿·皇子世表五·世宗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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