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过会儿,到深夜,他眼睛顿时更痒,还黏糊糊,特别不舒服。
然而这会儿他实在是太困,也懒得再爬起来扒眼皮,就昏沉沉地揉。
结果越揉越痒,眼皮也感觉肿肿,好像往里面灌胶水似,睁也睁不开,也不知道是困还是怎,烦得要命。
最后不知道这过多久,终于还是困意战胜痒意,揉着眼睛睡着。
然而第二天早上起来,牧子翁见到简安眠第面,便皱着眉头问道:“简安眠,你眼睛怎?”
无论是怕他晕车,骑摩托车载他;还是在用餐时,吃掉他剩下食物;亦或是为他,下水解救落水小奶狗……都能轻易俘获任何位青涩少年心。
换做是主角受,早就心动无数次。
还好……还好他及时清醒过来,没有掉进主角攻温柔圈套里。
宴执陌丝毫不知道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还在为自己在小朋友面前装个逼而沾沾自喜。
他轻柔地握起少年柔软小手,嗓音低沉动听,笑着说:“走吧,时间不早,该送小夫人回寝室睡觉。”
他们出,虽然对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但只有他们亲自付出来之不易财物,他们才更有可能将狗狗照顾得好。”
简安眠忽然有些恍惚,他想起来,小说里主角受就是因为对主角攻见钟情,从小就暗恋主角攻,所以当主角攻提议和他协议结婚时候,他才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主角攻没有任何付出,便轻易获得主角受腔真心。
随即将其随意踩在脚下,肆意践踏。
而主角受付出得越多,就越舍不得,好比沉没成本。于是只能成为只舔狗,即使伤痕累累也不愿意离开主角攻,典型渣攻贱受。
“嗯?眼睛怎?”简安眠傻愣愣地重复遍,边习惯性地揉着眼睛,边扭头往镜子那边看。
“好,宴先生。”这回,简安眠答应得笑眼弯弯,心胸坦然。
虽然仍然羞涩,但再没有初听时那种手足无措慌乱。
……
晚上睡觉之前,简安眠不知怎,忽然觉得眼睛有点痒。
开始以为是什东西掉进眼里,他还举着镜子,扒着眼皮找半天,眼泪都流半张脸,便心想,虽然什都没找到,但这总归能把脏东西给冲出来吧,便没再管。
主角受这真心对于主角攻,可不就如男人刚才所说,是世界上最廉价东西吗?
“嗯,宴先生说得没错。”
简安眠朝男人很轻地笑下,好像松口气,紧绷整天神经,在这刻终于松懈下来。
其实,也不怪主角受死心塌地。
他回想今天和男人整天相处,男人是那温柔体贴、高大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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