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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权力的色情化(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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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隐私”概念压抑性,参见上野《隐私解体》〔上野,2002所收〕。——原注

[6]所以,妻子性冷感便违反“对丈夫义务”,因而成为治疗对象。——原注

子弟,女人旦做便当,便应视为侍女,而不配做妻子。

色情,本来不可见,不定形,在文化上表现方式,依赖于历史脉络背景。“权力色情化”,这个概念或许听起来可怕,但如上所述,表现在日常关系之中。

关系模式,也是种生活习惯。在漫长岁月里,生活习惯在发生着变化,也可以改变。

个d品中毒人,无论怎告诉他,若是戒掉药瘾,体味到健康身体快乐后,药物快乐很快就能忘掉,但如果他想象不出原来健康身体状态,他依然不会丢掉眼前刹那快乐。再比如,如果个人已经习惯弯腰走路不自然姿势,治疗弯腰要伴随比现在还强烈痛苦,他定不会想去治疗。所谓文化,便如同强制性地加在们身体与精神上模型,去掉这个模型,就像不穿整形矫正服就不能走路患者,或许身心皆会坍塌。

可是,模型毕竟只是模型。既在变化,也能改变。改变生活习惯并非易事,但认识到那不是宿命而只是习惯,总是好

厌女症与同性恋憎恶,二者用个概念来表达,就是“权力色情化”。色情与权力,本为异物,让两者分离,将权力送回权力原本之处,让色情充满更丰富多样性……,这,并非不可能吧。们看到,这个趋势已经开始

[1]事实上,在美国精神医学学会DSM(精神科疾患诊断统计手册)中,至1972年为止,同性恋被分类为“精神病”之种。——原注

[2]正因此,日本出现“民法第七七二条问题”,此条法律规定,在婚姻有效期内或离婚后三百天以内出生孩子,前夫为这个孩子父亲,所谓“嫡出推定”。如果母亲为避免孩子被登记在前夫户籍上而不去递交出生登记,那孩子将会没有户籍、由此可见,法律制度只关涉“嫡出推定”,并不触及性行为有无。——原注

[3]此段译文由笔者译自英文版,渡边守章译文如下。“快乐与权力,相互并不否定对方。两者并不相互反目,两者相互追逐,相互骑在对方背上奔跑,将对方抛至更远之处,两者依煽情和教唆复杂而积极机制而形成连锁结构。”〔foucault。1976=1986:62〕——原注

[4]关于“性近代”概念以及“性近代”与“近代性”异同等问题,参见上野《性社会学》〔上野,2002所收〕。——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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