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虫族之我来自远方 > 第223章 弑神

第223章 弑神(2 / 5)

赫勒弥斯忽然听不出情绪问道:【昨天为什不逃?】

生死关头,求生是本能,对方为什要执意留下来?这种举动违背动物求生法则,赫勒弥斯想不明白。

林空实话实说:“没地方去。”

他抱

换句话说,赫勒弥斯得到王虫浩瀚精神力,但作为交换代价,他脑海中埋颗“定时炸弹”。不过好在赫勒弥斯已经将那丝意识压制下去,短期应该不会再故态复萌。

林空闻言不免有些担忧,但转念想,起码他跟赫勒弥斯现在都还活着,已经是不幸中万幸,嘀嘀咕咕道:“你千万别变成另外只虫呀。”

赫勒弥斯:【为什?】

林空小心翼翼避开他伤口,将他抱得更紧些:“还是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

每天给他打猎是赫勒弥斯,给他找兽皮保暖也是赫勒弥斯,吃饭睡觉亲吻做爱,无例外都是他。

层痂。

林空用浸热水布块帮赫勒弥斯细心擦洗着身体,换身干净清爽衣服,最后把兽皮被子往他身上盖,捂得严严实实:“好,闭上眼睛睡觉,有什事就喊。”

赫勒弥斯闻言睁开眼睛看向他,红色瞳仁不再像昨天那充血,但依旧警惕不安,生怕林空消失在眼皮子底下,皱眉攥住手腕:【你去哪儿?】

林空答案还是没变:“不去哪儿,就待在这里。”

他语罢起身简单收拾下洞穴,用兽皮挡住透风石门,这才蹲在火堆旁边洗洗伤口上血痂。

林空不希望这具身体被别不知名生物占据,点儿也不喜欢。

赫勒弥斯听见“喜欢”这两个字时候罕见愣瞬,他以前问过林空这个词是什意思,但对方也解释不清楚,此时此刻肌肤相贴,火焰跳动,胸膛里心脏滚烫难言。

喜欢?

赫勒弥斯心想这种感觉就是喜欢吗?实在太过滚烫,烧得他有些难受。

【林空……】

赫勒弥斯昨天理智全失,只剩下汲取鲜血本能,直到现在才看见林空手腕上伤。他偏头注视着这幕,心想这只猎物直很娇气,怕疼又怕苦,摔跤都要哼唧半天,昨天被他咬成那个样子,竟然声都没喊。

林空是娇生惯养长大,不过关键时刻倒是出乎意料坚强。他清洗完伤口,见赫勒弥斯直盯着自己看,干脆脱掉身上脏衣服,掀开被子上床轻轻抱住他。

赫勒弥斯见状本能往他怀里靠靠,紧绷神经直到这个时候才终于松懈下来,寻觅到丝安全感。

林空:“王虫丝意识还在你脑子里面吗?”

赫勒弥斯闭目摇头:【暂时把它压制下去,但那丝意识与精神力共存,无法彻底绞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危险的维纳斯

东野圭吾
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一起失踪事件,动物医生手岛伯朗卷入一场正在进行的犯罪事件。没有任何线索,甚至连同伴也不能信任。那个隐藏在家人中的凶手到底是谁?“维纳斯”不是某个人,而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令人疯狂的东西。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诠释了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复杂的情节,反转再反转,但反转的是故事,还是人心?

名侦探的守则

东野圭吾
《名侦探的守则》以幽默讽刺的口吻解构本格推理小说创作模式,将历来耳熟能详的诡计与做案手法彻底颠覆。
曲昀潜入顶尖病毒学家凌默的大脑中,试图唤醒因为意外进入深度昏迷的凌默。然后曲昀苦逼地发现,无论是凌默人生的哪一个阶段,自己永远是个需要抱紧学神大腿的小学渣。他明明辣么不起眼,凌默却总也不肯放过他。说好的营救计划呢?曲昀咋感觉有危险的是自己呢?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份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

风雪追击

东野圭吾
以暴风雪中的滑雪场为背景,讲述一个突然被指认为杀人凶手的男孩,为了洗清嫌疑而进行自救的故事。作者将缜密的故事逻辑与快节奏的滑板运动结合起来,带来一种奇特的、充满紧张感的阅读体验。没有血腥暴力,却让人陷入人性的思考,直戳人心:如果有一天,毫无征兆地被指控为凶手,你该怎么办?
程不遇从小患情感缺乏症,没有感情。妈妈去世,安静沉默;被豪门生父赶出家门,一声不吭。后来长开了,少年人柔软静美,风光霁月。在一次舞台排演中,他第一次发现,入戏后的自己可以靠角色体验正常情感。想角色所想,爱角色所爱——直到下一场戏。多年后,世人称他千面天才,亲爹跪着求他代言,被外界测评为“新生代中最强也最令人掉SAN的一位演员”“唯一可与AI飙戏的天才”,人人为他疯狂。程不遇:^-^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