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有理。”“再说,”老头子接着往下讲。他皱起眉头,像是具有独到见解,两手指尖对住指尖。“——托马斯,别这样坐立不安——再说,在这种情况下,斯隆作为凶手,也必定就是格里姆肖那个‘不知名姓’同党——根据他们俩是兄弟这样个事实,看这是不难理解。”埃勒里嗯声。“是呀,明白,”探长纵情畅谈,“这就意味着斯隆刚才胡吹乱扯那套话中,在两个重要关节上撒谎。第,如果他就是格里姆肖同党,那格里姆肖必定晓得斯隆就是自己兄弟,当然也就晓得斯隆在卡基斯事业中地位。第二,斯隆必定就是那个跟随格里姆肖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去人,而绝非像他对们讲那样是紧跟在后面那个人。这也就意味着:斯隆既然就是格里姆肖那个不知姓名同伴,是唯迄今还未被指认出来旅馆来客,必定也是那第二名访客——至于他怎凑上这个数,那就只有天晓得,只要他凑得上就行。”“任何事都应凑得上。”埃勒里说。“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唔?”探长笑道,“可是对此很满意,儿啊。无论如何,要说斯隆就是凶手,就是格里姆肖同党,那,其主要动机在于遗嘱,次要动机在于把格里姆肖作为祸根除掉,还有第三个动机,那就是要独占诺克斯非法买进莱昂纳多作品这个把柄,以便对诺克斯进行敲诈勒索。”“这点很重要,”埃勒里表明自己看法,“们必须特别注意这点。现在,你既然把切都估算得天衣无缝,倒乐于听你复述遍犯罪过程。对来讲,这也是堂临床实习课,迫切希望多多领教。”“这有什难懂呢?就像甲、乙、丙、丁样简单明。上星期三夜里,斯隆把格里姆肖埋进棺材——那天夜里,弗里兰太太看见他到后院去干过什勾当。估计她看见他时,是他第二次去,这就是为什她没有看见他带着尸体。他必定是早已把尸体拖到墓地去。”埃勒里摇摇头。“您所说,确是无瑕可击,爸爸——不过,总觉得不大踏实。”“瞎说八道。你有时固执得像头骡子。觉得很踏实。斯隆把格里姆肖埋掉时候,当然没有理由去推想这棺材有朝日会被司法当局重新打开。当他挖起棺材、塞进尸体时候,大概随随便便就把遗嘱拿出来,以便万无失地把它销毁掉。这在他看来,并不需要多冒额外风险——棺材反正已经开启——你听懂吗?斯隆在杀害格里姆肖同时,必定从他身上掏去那张保付期票,后来就把期票毁掉,以保住那份他无论如何总能间接得到遗产,免得期票万被什人搞到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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