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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这合理吗(3 / 4)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弟弟”实在有点笨笨,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

曲笙是无忧无虑笨蛋。

而做笨蛋没什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就这样偷偷观察过几次,曲笙第二天就会起不来床。

倒是从没想过让荆丛辙发现自己,他很清楚他们不是路人,他难过时候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猜测荆丛辙也不愿意他去叨扰。

况且荆丛辙这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他只需要按照既定路线走就好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弟弟样对待。

明显,这两年只有个子拔高些,声音、面容、连同躯干都还是稚嫩,仿佛经不起点摔打。

荆丛辙便放轻声音耐心地哄,还把冰箱打开递给他瓶原味酸奶。

哄小孩方式有许多种,荆丛辙只会最笨拙种。

曲笙接受

在冰箱门打开刹那,光晕落在荆丛辙侧脸,那个画面曲笙记好多年,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这辈子再也没见过那好看且顺眼人,乃至于对他贸然闯入都不介怀

可偶尔……很偶尔时候,曲笙不得不承认荆丛辙是懂温柔,就像十六岁那年他嘴贱惹出麻烦,荆丛辙二话不说去揍那个高年级男生。

事情闹大,荆琒责备他,他走出房间跟曲笙说句话是:“吓到你?”

他不认为曲笙有错,不认为他不该挑衅。

是对方先拽住曲笙衣领让他害怕,因此荆丛辙挥拳时没有丝犹豫。

那些温柔照

荆丛辙照做,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个期望高值上无法下落生活?

曲笙不知道。

悲伤淡点,但只是点,接下来回到房间他还是睡不着,想起荆丛辙所说失眠。

他常常失眠吗?

不然不会这巧听到厨房里他动静。

后来曲笙猜想被证实,夜里荆丛辙时常坐在露台,坐就是好久,脚边是那只很亲人拉布拉多犬。

根据曲笙观察,那只狗是家里老人心头好,却不是荆丛辙,他们只是恰巧都在露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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