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彩虹情书 > 第32章 喜欢一个人需要勇敢一点

第32章 喜欢一个人需要勇敢一点(2 / 4)

最后还要被林斯屿捏着耳朵问:“为什鹿鹿耳朵那红?”

鹿黎绷直背想要推开他,抬手又觉得林斯屿男朋友身份完全可以对他动手动脚,他只是紧张地把手捏成拳头说:“因为你直喊。”

“可是就是忍不住地想喊鹿鹿。”

鹿黎抿住唇又松开,松开之后又不安地抿上,然后才说:“那你喊……”

他们手还牵着,林斯屿捏捏他掌心肉,才笑着道:“先不喊你,你起床穿下袜子和鞋,带你出去吃饭。”

鹿黎紧张地揪紧床单,连眼睛都笨得不知道眨,他小声地说:“那们现在是男朋友关系吗?”

“当然是。”

空气又安静几秒,他们视线焦灼地对视着,林斯屿也是第次谈恋爱,还是和自己喜欢那多年人谈恋爱,他时之间大脑也是空白片,说什都觉得错,做什也都觉得错。

林斯屿只知道自己有点想亲鹿黎,但他已经做错过两次,不能做错第三次,所以他只是伸手牵住鹿黎手。

他牵得很小心,但不敢用多大力,像是把鹿黎当成易碎瓷器。

原来把他看得那重,就像他把鹿黎放在心上最重要位置,鹿黎好像也是这觉得。

他们是对方互相重中之重。

林斯屿余光瞥见床上被子动下,他这次股脑地把日记翻到最后,因为他想要看看鹿黎在他表白之后在日记里写

行字,没有其他内容。

——“知道你会偷看,所以告诉你,也喜欢你。”

林斯屿想想直接走到鹿黎放袜子柜子里,

“鹿鹿。”林斯屿喊他。

鹿黎红着耳廓应:“嗯。”

遍不够,林斯屿又喊:“鹿鹿。”

“……嗯。”

他喊好多遍,鹿黎也不会不耐烦,跟着应好几遍,每应次耳朵就红点。

鹿黎字是和他起在兴趣班练,是同个老师,临摹也是用份字帖,但或许是因为性格偏差,鹿黎字迹比他来得娟秀点,不大喜欢连笔,但这行字却写得非常仓促,看就是匆匆忙忙写

他愣在原地,第次体会到六神无主感觉,脑海里只剩下那句“也喜欢你”,这句话就是对“喜欢你”最佳答案,也是鹿黎思考两天后给林斯屿答复。

林斯屿三步并两步,直接冲到床前,他靠近,被子里就扭扭捏捏地探出个脑袋。

可能是因为闷久,鹿黎额头上出点细汗,他还是如既往地害羞,但这次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看向林斯屿问道:“……你看见吗?”

“看见。”林斯屿屈起条腿靠在床上,他顺手去给鹿黎擦汗,低声地说,“看见鹿鹿说也喜欢好开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逆骨藏身

偷盐下酒
刚出狱就被前男友绑架了。你要刺入他的骨头背面,才能找到真实的血。年下绿茶黑心狗 X 人间凶器富贵花假ABO,大量私设,本质狗血,不会特别长。你要刺入他的骨头背面,才能找到真实的血。

顽石

reinhard
他是一潭死水,他是一团孤火,他是一块顽石。如果他能感知到信息素,才会更早一点知道有人那么爱他。表里不一α攻X普通老实人B受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