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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5 / 23)

谱,越写越不知道自己在想什

今天晚上校外文学课,会讲解《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有点很特殊,就是她本人不会讲解什《包法利夫人》。

这也真是俗不可耐口气。把心情写下来后,事情反而变得更糟,幸亏只是糟丁点儿,这是种命运?书写者命运?写作固然叫人难以自拔,却没有什作用。停笔吧。

弗雷德丽卡重新读遍自己写不下去开篇文字。接着写下去欲望依然残留,但伴随着写作欲望还有点恶心。这种写作欲望弥留阵子。有次,约翰·奥托卡尔和她做爱后睡去,她试着写点东西,想厘清自己对他感觉,想细究这个金发男人躺在她乳房上沉静呼吸感觉,想推测日后他是否会到来,会停留,会定居,会消失;想搞懂自己会对他敞开心扉,还是紧闭心门,或是转身拒绝,甚至像墨鱼样突然喷出团墨汁后撤离——这是她对情感关系中无缘无故退出那方所用伎俩习惯性比喻。“爱他吗?”她强迫自己写出第句,这是个真实到无以复加问题,但这短短几个字,在她视觉中有着激烈存在感,还有,为回答这个问题以第人称单数口吻写就连篇累牍,迅速地在她体内填满巨大厌恶感,这导致她尽管才写部分,就飞快地把写完部分从记事簿上扯下来,凶恶地将纸撕得粉碎,再立即丢进洗涤槽下面垃圾箱中,和倒掉茶叶、豆芽上剥掉皮混在起。

后来,她又在练习簿上写这样短句:“。”这可能是她写下最有趣句话,然后,她补赘几个极有思辨性字:“为什?”接下来,她给出自己答案。

恨“”是因为当写出“爱他”,或者“害怕被他禁锢住”之类话时,这个“”是发明个角色,是从人生中汲取生命养分后,被伪装成个灵巧闭锁角色。仅仅是写出“爱他”,甚至单单是“爱他”中那个“”,就足以令人将腹内之物呕吐无遗。真正”是“”中——那个观察者——不过,只有待写下“”这几个字那刻,才能意识到恨“那个才是真正,但可悲是,写作这个再现过程,让身为观察者也成为个斧凿、造作角色,更可叹是,指出观察者虚伪性那个人变成个真实人——那,什才是真实?这就陷入个无休止恶性循环中,就像大跳蚤身上总有小跳蚤,小跳蚤身上有更小跳蚤……跳蚤们咬来咬去。所以这是不是写作本身给教诲:不要写作?或者说可以写作,但不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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