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之不知道他这些念头和想法是从哪里冒出来,但它们偏偏就在那瞬间出现在他脑海里。
这似乎是诡辩,像是某个人强硬地塞进他脑袋番观点,可他仔细回忆着,又记不起是谁给自己说这些话。
苏锦之仔细回想下他是怎喜欢上宋明轩,最后得出个有些可悲结论——因为宋明轩对他很温柔,而他耐不住寂寞。
人类都是群居动物,而且说到底他们不过就是高级动物,身上还保留着些野兽本能,他对个长得俊美,身强体壮每天都和无比亲昵人产生感情实在是太容易。
可真是个渣男。
传出,有种莫名性感。苏锦之觉得他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
可他却说:“不喜欢你。”
“可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脑袋低头吻下去。
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言不合就开亲呢?
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点点心动。可这是为什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模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喜欢转移到里维斯身上?
苏锦之怔怔地想,他亲爱阿爸才死没多久,他就快要移情别恋。
晚上睡觉时候,苏锦之把里维斯拦在门外。他还没有理清他对宋明轩感情,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里维斯到底是怎个想法,他只是无比清楚地知道,他不讨厌里维斯亲近,他和他做爱时候也有快感,他甚至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忘宋明轩重新开始卑劣念头。
苏锦之满脑子都在纠结这件事,因此没有注意到里维斯被他拒绝后有些阴沉脸色。
“唉,可惜号下班,零号也不在。”苏锦之长长地叹口气,这时候要是有人能陪他说说话就好。
谁知道这时零号有些生嫩
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个难以解开谜题。
野兽被繁殖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问题,更不会在乎肉体快感,有雄兽为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脖颈,以保证交配顺利进行。
而有人类会被肉体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野兽本性之下。那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到底是什东西?
如果说当把肉体上快感和繁衍目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起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
难道就因为们物种不同,就因为们相爱会带来死亡,就因为们永远互相不能触碰,所以们就注定不能在起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