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疑问,赐予发现真相之钥竟是适才第三个疑点里狗脚印。把那条狗脚印与博士夫人没制造回程脚印这唯漏洞联想在起后,不禁露出会心笑。想必,穿着博士鞋夫人原本打算在住家与铁轨之间往返,而后再另择条不会留下脚印路前往铁轨,搞笑是,这时偏偏杀出个程咬金,也就是夫人爱犬约翰——约翰这个名字,是今天从博士家用人某某人那边打听来——对于夫人反常行为,单纯约翰立刻敏锐地发现,它当下来到夫人身边狂吠。这下子不能再慢条斯理地行动,夫人担心狗叫声吵醒家里人进而,bao露自己行为,就算家中人没被吵醒,若约翰叫声引得附近狗跟着狂吠也很麻烦。情急之下,夫人灵机动,反利用这个因境,想到个既能把约翰支走、同时又可遂行计划妙计。
根据今天解,约翰曾受过训练,与主人同行时,它会帮忙叼着东西,而它通常会把叼回家物品放在内室。造访博士家时,有另个发现,要从后门前往内室檐廊定得经过环绕内院木墙上那道门,那扇木门仿造西式房间门装弹簧,因此只能从内侧开启。
博士夫人便是巧妙利用这两点。解狗人想必十分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口头上赶狗离开是没有用,让狗离开只能对狗下指令。例如,将木片扔得远远,命令狗捡回来,这时,狗定会乖乖听话。利用这种动物心理,夫人将鞋子交给约翰命令它叼回家,并暗自祈求那双鞋能顺利被送到内室檐廊边——当时檐廊遮雨窗必定是关着,以至于约翰无法依照惯例将鞋子放进内室——她同时祈求狗会被顺利挡在无法从内侧向外推开木门边,无法再次折返现场。
以上所述,不过是把没找到返家脚印、在现场发现狗脚印以及把博士夫人犯罪可能性联想在起之后,再发挥个人想象所得出结论。关于这个结论,担心或许有人会批评过于穿凿附会。然而,对照黑田刑警推论,认为命案现场之所以找不到返家脚印,其实只是夫人百密疏,而狗脚印恰巧足以证明夫人打从开始就已计划好如何处理鞋子,这个推测或许更接近事实。不过,不管夫人是早已决定好返家路线还是灵机动地指使约翰,都不会动摇主张“夫人犯案”说。
好,这里出现个疑点。那就是条小狗要怎同时叼着双,也就是两只鞋。能够解开这个疑点,就是前面举出两项证物,“作为证物由警方扣留博士鞋带”,这项还没说到。费番工夫才从博士家某某用人处打听出来,他也费好大工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