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走到阳光照耀下广场上,在街角咖啡馆喝杯白兰地。当天下午他就要给妈妈写信,只字不提这荒谬插曲(但它并不荒谬),然后他会鼓起勇气跟劳拉谈谈(但他不会有勇气跟劳拉谈)。无论如何,定要去喝白兰地,这是毫无疑问,其他都见鬼去吧。他看着群又群人经过,痛哭着、高喊着拥抱对方,阵阵廉价情感和欲望,骨肉分离痛苦,如胶似漆甜蜜,带着大包小包人们,统统扫过月台,像是游乐场里旋转木马……到啦,到啦,好久不见,你晒黑,伊维特,对啊,太阳晒得厉害,孩子。要是为好玩而故意做蠢事,寻找像尼克那个人,那从身边过去那些人中,有两位应该是阿根廷人,从他们发型、外套和脸上那副用来掩饰初到巴黎浑身不自在自负神情就可以看出来。要论和尼克相似程度,有位特别像,另外那位就不像。其实这位也不怎像,眼就可以看出他脖子太粗,腰身也更宽,但他寻找相似人仅仅出于好玩。像尼克那个人刚刚走过去,正在走向出口,左手拎着只箱子,尼克跟那位样是左撇子,也有点驼背、削肩。劳拉定跟他想得样,因为她正从背后盯住那个人,脸上表情他再熟悉不过,她正是带着这样表情从梦里惊醒,在床上蜷缩成团,出神地凝望空气。现在他明白,正是那个远去背影在梦中让她尖叫、让她挣扎,现在她盯着他,像是种难以名状复仇。
两人都开始寻找他和尼克共同点,那人自然是个陌生人,当他把箱子放到地上,找出车票交给检票员时候,他们看到他正脸。劳拉先走出车站,路易斯和她保持着距离,看着她消失在公车站台上。他走进街角咖啡馆,瘫倒在张长椅上。他记不起自己后来有没有点些什喝,他这口干舌燥是不是因为喝廉价白兰地。他整个下午都在画海报,刻不停。他时不时地想起来要给妈妈写信,但直到下班也没有写。他步行穿过城市,到家时在门厅遇到门房,跟她聊会儿。他巴不得留下来跟门房还有邻居们直聊下去,但是他们纷纷都回家,晚饭时间快到。他慢慢走上楼(其实他上楼总是很慢,为不要伤到肺,不要咳嗽),到三楼时候他没有按铃,而是先倚在门边稍事休息,其实是为听听家里有什动静。然后,他和往常样短促地敲两下门。
“啊,是你啊,”劳拉边说边贴上凉凉面颊,“还想着你是不是要加班。肉应该煮过头啦。”
肉没煮过头,他却毫无胃口。如果这时他有勇气问劳拉为什去车站,也许咖啡和香烟还能尝出些滋味。但劳拉说她天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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