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休·海夫纳所赐,明白美国即将迎来性出版业黄金时代;他不久就意识到,数百万像他样传统男人,从阅读放荡女人事迹中间接得到快感,这些女人和他们选择起生活妻子迥然相异。哈姆林典型读者是隐秘登徒子,有非凡幻想普通人,他们幻想在更加精巧、由纽约更大所谓合法出版商发行感官小说中很难被满足。
正当哈姆林冒险进入性平装书市场之时,国家反*秽法案变得更加自由化,要是没有这个契机,他就不会富有起来。最高法院在罗思案意见书中首次作出暗示之后,就变更对*秽定义,不仅在1959年合法化像D.H.劳伦斯《查泰莱夫人情人》这样著名小说,也包括很多二流作者和电影制作人、杂志和平装书出版商含有露骨性描写作品。在接下来两个最高法院判例中,罗思案判决里所蕴含自由精神进步扩展:在1962年“手册企业公司诉戴”案中,法院判决几本有同性恋导向裸体男性“健美”杂志免于邮政部长爱德华·戴遏制;在1964年“雅各布斯诉俄亥俄州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下级法院对克利夫兰剧院经理尼科·雅各布斯定罪,他之前获罪,是因为放映艺术电影《恋人》,描绘是个百无聊赖法国家庭主妇不忠故事。在雅各布斯案意见书中,法院点明强调在罗思案中还是暗含定义:电影或任何表达形式,不论其有何种涉及性或不道德内容,都不可以作为*秽物而被禁止,除非它“全然没有任何社会意义”。这个短语在1964年11月迫使伊利诺伊州联邦法院撤回最近对喜剧演员伦尼·布鲁斯判决。尽管伊州法院仍旧坚称,布鲁斯夜总会例行演出令人厌恶反感,却不得不承认,他在舞台上讨论些题目还是有点“社会意义”。
最终,在1965年“回忆录诉马萨诸塞州案”中,最高法院驳回马萨诸塞州司法部长爱德华·W.布鲁克,他谨遵该州传统,不断地谴责和处罚《芬妮·希尔》这部小说,该书正是1821年在马萨诸塞州率先被宣告非法——布伦南法官观点占主导地位。他表明本书、电影或杂志只有同时犯有以下三种罪过,才可以被归为法律上所说*秽:必须勾起般人对性“*邪兴趣”;必须“显然冒犯”般成年人;必须“全然没有可取社会价值”。
鉴于很少有作品会是“全然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即便它*邪又明显冒犯,因此绝大部分可疑期刊、照片、电影和书籍——包括数百万本哈姆林床头书出版社平装书——在60年代中期被允许在全国任何角落销售。但是,九名最高法院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