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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跟妓女去巴黎要好(10 / 11)

那天晚上,在西阿姆斯特丹,露丝把头贴在哈利胸前睡着——她记得哈利在动物园陪格雷厄姆玩时候,是那从容自然。他们先是模仿动物表情、学鸟叫,然后讨论各种动物发出不同气味。但即使她脑袋紧贴着哈利胸膛,天还没亮时候,露丝还是醒,她想在格雷厄姆醒来之前回酒店去睡。

在巴黎,哈利住圣西蒙公爵酒店离露丝对外公开住处——鲁特西亚酒店不远,在圣西蒙公爵酒店庭院中,每天清晨都有人早早打开灌溉器浇花。水声会把露丝和哈利吵醒,他们会安静地穿好衣服,然后哈利陪露丝走回她

去很惊讶。“没什打算啊。”他说。

在酒店大堂,露丝眼看到等着采访她那个记者,这是她在阿姆斯特丹最后次采访。此后她会带格雷厄姆去动物园,在前往巴黎之前,她会试着约马丁和西尔维娅出来吃饭。

“你喜欢动物园吗?”露丝问哈利,“你去过巴黎吗?”

来到巴黎,哈利选择住在圣西蒙公爵酒店,因为他读过很多关于这里报道,他很想试下。他告诉露丝,他直打算和罗伊来这里,他发现自己对露丝无话不谈——连他低价买来洛林十字架那件事都告诉她(他把十字架送给露丝),而十字架本是他想送给个上吊z.sha妓女礼物。露丝告诉他,因为这个缘故,她更喜欢这个礼物。(他们在巴黎时,她日日夜夜都戴着它。)

在阿姆斯特丹度过最后夜,哈利带她去看他在城市西部公寓。看到他收藏多书,而且喜欢烹饪、选购食物、晚上会燃起卧室中壁炉——哪怕在需要开窗睡觉温暖季节,露丝觉得非常惊奇。

在炉火映照书架前,他们并排躺在床上,户外柔和温暖微风掀动着窗帘。哈利问露丝,她右胳膊为什更强壮,她把自己打壁球经历全都告诉他,包括她经常交到坏男友倾向——还有斯科特·桑德斯故事、她父亲为人和去世经过。

哈利给她看他收藏荷兰版《老鼠爬墙缝》,这是他童年时最喜欢书——后来他英文好到能够阅读所有非荷兰作家英文版作品。他还读过荷兰版《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声音》——在床上,哈利用荷兰语大声读给露丝听,她用英语为他背诵这本书。(露丝早就记熟鼹鼠人切。)

露丝告诉哈利她母亲和埃迪·奥哈尔故事,听说哈利读过玛格丽特·麦克德米德系列全部作品,她毫不奇怪——她以为警察只会读犯罪小说——但知道哈利也读过埃迪·奥哈尔所有书之后,她惊呆

“你把全家人写书都读!”露丝告诉他。

“你认识人都是作家吗?”哈利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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