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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4 / 11)

卡拉什尼科夫AK47突击步枪清枪之后,扳起击铁,打空枪声音,喀哩喀喀恰喀,AK47招牌声。

“那两次杀人和他们试图杀报仇,铸下双方血海深仇,最终毁掉家和他们家。”哈德冷漠地说,再度回到他故事。他神情忧郁,仿佛他说话时,光芒正从他下垂眼睛里滴默默流掉。“他们干掉们这边个人,们干掉他们两个。他们干掉们两个人,们干掉他们个。父亲努力想终止这仇怨,但没办法。那是个邪魔,让男人个接个着魔,使每个男人凶性大发,爱上杀人。血仇持续几年,杀戮也持续几年。失去两个兄弟,两个叔叔。父亲遇袭重伤,无力再阻止,然后,要家人四处散播已遇害谣言。离开家。那之后段时间,血仇化解,两个家族不再冤冤相报。但对家人而言,已经死,因为向母亲发誓这辈子绝不回去。”

先前透过金属框窗子吹进来晚风是凉风,这时突然让人感到寒意。起身关上窗子,拿起床头柜上陶罐倒杯水。哈德接下水杯,悄声祈祷,把水喝下。喝完把杯子递还给往同个杯子倒水,在凳子坐下,小口吸饮。没说话,深怕问错问题或说错话,导致他不再讲,转身离开房间。他很平静,似乎十足放松,但那开朗、大笑光采正从他眼里逐渐消失。如此侃侃而谈自己生平,对他而言也着实是大出预料。他曾花好几个钟头跟谈《可兰经》,或先知穆罕默德生平,或他道德哲学科学、理性依据,但自认识他以来,他从未跟或其他人谈这多私事。在那愈来愈长沉默里,望着他瘦而结实脸庞,连呼吸声都压抑下来,深怕打扰到他。们两人都是阿富汗标准打扮,宽松长衬衫和宽腰长裤。他衣裤是褪浅绿,是淡蓝白色。们两人都穿皮凉鞋当家居拖鞋。胸膛比哈德拜厚,但身高和肩宽都差不多。他短发和胡子是银白色,短发是金白色。皮肤晒黑,很像他天生杏壳褐色。若不是眼睛是天空般蓝灰色,他眼睛是冲积土般金黄色,别人大概会当们是父子。

最后担心那愈来愈长沉默,而非发问,可能让他掉头走人,于是开口问他:“你如何从坎大哈打进孟买黑帮?"他转头面对,露出微笑。那是开心笑,温和、率真新微笑。从认识他以来,跟他交谈多次,却从未在他脸上见过这样微笑。

“逃离坎大哈老家后,横越巴基斯坦和印度,来到孟买。和其他上百万、其他数百万人样,希望在这个生产印地语电影偶像城市发财赚大钱。最初住在贫民窟,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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