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北京之行,包括万四千两别敬,曾国藩共花费两万两。这笔巨款来源,曾国藩在信中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39)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
是户部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不合规定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支出也过不他们审计关。那,户部态度是由什决定呢?视“部费”多少而定。“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书吏”也就是办事员腰包。
不过他们胃口实在是太大。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需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溪壑,真难厌也。(37)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书吏,探探他们口风。反馈回来消息说,书吏们要厘三毫回扣,也就是报销百两给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听,也吓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怎办呢?只有继续托人。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个叫许缘仲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批复到。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1868)十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信中说: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余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38)
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那,曾国藩年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资加养廉银不过才万八千多两。以上这些请客吃饭、给京官送礼以及给户部部费钱,每年加到起,起码得三万多两,远远超过他合法收入。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呢?
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1868)底那万四千两别敬开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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