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厂家欺瞒,不知假而卖假又该如何做?
这些皆有模糊之处,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播出后,报纸转载内容,全国大讨论。
汪海比历史上早红几个月,大都汇更是屡见报端,最低成本,最刺激广告。
中国消费者报》新闻,讲述索赔事件,题为《刁民?聪明消费者?》。
跟着又连发三篇评论,迅速引起热潮,收到大量读者来信和电话。更多许多矛头指向大都汇:
“拒不赔偿”“店大欺客”“目无消费者”云云。
于是场公开辩论在京台播出。
程总义正言辞:“大都汇秉承诚信友爱,顾客至上原则,对假货绝不姑息。
那些耳机们已经全部下架,并主动补偿之前购买者,同时配合部门追查厂家,定追责到底!
大都汇在此承诺,打造无假商场,欢迎顾客监督,经确认,皆可按《消法》加倍赔偿。
汪海同志前两副耳机,们已经按规定赔偿,至于后十副耳机,有待商榷。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监督权’。
那消费者如何行使监督权?知假买假再举报,算监督还是牟利?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商家可不可以诉之为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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