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关于张二牛母亲和兄长匿藏罪判错?”
民事官公事房中,刘民有和陈新两人单独在讨论着。陈新点头道:“就是认为判错,明明就是有罪。”
刘民有坚决摇头道:“和你结论恰恰相反,认为是们错。对错在于是否适合如今现状,进步说,法律基础应当基于人性,即此时认同道德标准,不是们两人生搬硬套来们标准。基于民间道德规范形成案例法,应当是符合当地道德共识。”
陈新也坚定道:“不追究亲眷,逮拿犯人难度会非常大,必须投入更多公共人力和物力,以后迟早要设立警署,这种判例对你民事部并非好事。第二个,军中有连坐之法,投降和临阵脱逃等还要连坐家眷,若是民事上形成这样判例,对军法影响是很大。”
“但是从家眷角度来说,亲情是无法割断,社会基础是亲情,律追究包庇罪在短期或许有好处,但长期来看,影响是亲情纽带和社会信任基础,这是当初反对黄思德互相举报做法原因。试问今日案子,若是其母和兄长将张二牛举报或送官,心中结生难解,自会怨气难平。再说送官之后,左邻右舍又当做何看待他们,如何在社区中生存?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有什理由要求其母将张二牛送官,而不送官又会被入罪,其实已经将他们两头堵死,其未犯罪却处于绝境。任何律法条款应基于人性,否则非是律法应有之意。”
陈新举起双手道:“到底孰优孰劣,实在难以说得清楚。但就现在条件来说,认为不宜大面积推广,刚才屯户素质你也看,他们并不懂什律法精神,对他们决定合理性存在疑问。”
“为何需要懂律法人?陪审团原本就是最简单人组成,目是用朴素和广为接受社会道德断定是否有罪或者证据是否有效,逻辑往往是简单,为排除陪审团法律倾向,专业法律人士是不能入选陪审团,所以你说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基于百姓朴素道德标准形成案例法,才是最符合广泛认同,明之前各代律法,亲友包庇大多不入罪,看那些听众样子,似乎也认为该当如此,是符合此时道德认知结论,觉得并没有判错。”
陈新摇摇头笑下,“其实在看来,你这个陪审团最大好处,只是将法官压力分担,尤其是在涉及争议性案件时候,攻击对象会集中在陪审团身上,由此可以维护法官权威。”
刘民有争辩道:“优点不止个,陪审团制也可以称为m;主司法,更容易消除司法腐败,这种方法也能对宗族和缙绅产生制约作用,也可以长期培养公民m;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