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又跳回来,从人体自保护学来论证,按照人本能情况,死者在被推到墙边时,理应后背靠墙,由后背吸收力量。死者是头部吸收力量,只有个可能,昨晚死者因为通宵,加之之前反抗,用力过猛,大脑缺氧,身体机能缺乏判断力。其之死不是王孙所能预见结果,所以故意杀人之说不成立。
曹云再再跳,死者死亡之后,王孙停止攻击。也就是说,死者死亡之前,王孙是不可能停止攻击。所以即使第次死者本能用后背撞击墙体保护自己,也抵挡不住王孙二次攻击,三次攻击。并且从对方描述可以说明,王孙目就
死者对王孙有定好感。认为恰恰相反,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死者是很不容易才找到王孙点点优点。还有这句话:实际上他并不是那讨厌。意思是死者原本很讨厌王孙,在送伞之后,王孙只是让她不那讨厌,仍旧讨厌。”
曹云:“们再看音乐会,音乐会主角是死者最喜欢歌手。即使这样,死者为安抚自己男友,最终将票给男友,放弃和自己偶像近距离接触机会。可以这理解,第,死者对男友非常坦荡,自认为自己和王孙没有任何事。第二,死者男友在死者心中重要性已经超过偶像。”
曹云:“曹律师多次提到关于死者和其男友争吵问题,核心是王孙。者说明死者男友爱死者,二者死者没有借势分手,或者和王孙示好,证明死者对王孙毫无男女之情。”
曹云:“因此,曹律师提出,死者对王孙有暧昧之说,纯属臆想。”
法官高山杏拍桌子:“申请不通过,回去等死吧。”
曹云:“等等,法官不要着急!在前面辩论们得到两个信息。第个信息,死者不爱王孙。第二个信息,王孙喜欢死者。”
曹云:“第二申请理由是,王孙并没有杀害死者之心,这只是个意外。首先们明确个问题,强吻代表墙尖吗?根据墙尖案统计,很少墙尖犯会强吻受害者,最多动作是殴打,恐吓,撕扯衣服。只有女生停止反抗后,才有强吻动作。”
曹云开始从细节上开始解释案件,他认为王孙之所以不知轻重,存在生气原因不是因为死者反抗其墙尖,而是拒绝其示爱。他目标始终是强吻,死者头部撞击在墙壁上后,王孙仍旧是轻吻,并非轻薄。
根据王孙口供,女生头部撞击墙壁后,他时以为女生放弃反抗,接受他。本案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曹云又跳到九尾这边,开始反驳自己言论。按照现场来看,王孙是抓住死者衣服推搡,用自己冲击力将死者推到墙边,其作用力已经超过人能承受力量,过失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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