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叫利瓦德斯人,他过去也在商界闯荡,但此时已不再亲力亲为。他投资入股别人各种生意,单纯靠这些投资收益生活,这对他来说已是绰绰有余。此人性格与颇为契合。后来听说,利瓦德斯是莫罗家族当时掌门人桑乔·莫罗舅舅,不过,那时们关系已经非常融洽。本该当即与利瓦德斯断绝往来,但没有这做,相反,和他进步发展成亲密至交。
在菲律宾有自己生意,利瓦德斯不知用什巧妙办法知晓此事。有天,他对说,他想投资百万,和合伙开拓菲律宾市场。对他说,他既然是桑乔·莫罗舅舅,他理应把钱投到自己亲戚生意上。
“不,”他回答说,“不喜欢和亲戚发生商业利益关系。”最后,他不费什力气就说服。他向保证,不会因为此事与莫罗家族其他人发生任何关联,他确做到这点,当然,这对他来说更费不什力气。回到加斯,调整每年向菲律宾发货船只数量,在原先两条船基础上又增加条,随后就没有再想过这件事。
第二年,可怜利瓦德斯去世。桑乔·莫罗给写封信,他说他舅舅在这里投资百万,请把这笔钱还给他。或许,该把们合伙条件以及具体份额都告诉他,但不想和这个讨厌家族有什瓜葛,于是二话不说,简单地给他百万事。
两年后,船回来,连本带利,们原先共同投资现在是三倍返还。因此,其中有两百万是归死去利瓦德斯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只得与莫罗家族人重新建立联系。写信对他们说,有两百万要交给他们。
他们回答说,投资两年前就中止,钱已入账,这件事他们现在根本不想再听人提起。
儿子,您可以想象得出,他们这样不留情面地冒犯,不可能不受刺激,因为他们意思绝对是想让把这两百万当作礼物自己收下。把此事说给加斯几位商人听,他们都认为,莫罗家族人没有错,既然那笔投资已经中止,那,不论获取多少利润,莫罗家族都无权分割。于是取出几份原始文件,想证明利瓦德斯投资确实用到船上,假如船不幸失事,给出去百万,也是有权要求收回;但看得很清楚,莫罗这个姓氏具有强大威慑力,要是请这些商人组成个仲裁委员会评判此事,那,结果很可能对不利。
又咨询位律师。他对说,莫罗家族掌门人并没有在舅舅亡故前与其沟通,因此,他是在未经亡者许可情况下撤走这笔投资,而使用这笔钱完全遵循亡者意愿,因此,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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