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神仙外卖 > 第42章 鸟王

第42章 鸟王(3 / 4)

胡大爷瞬间耷拉下脑袋,沉

“这个玉沙啊,特别聪明,逗就能张口,张口就是二十几首曲子,曲目多,难度大,连续斗上几十回合都不曾落下风。”胡大爷感叹道,眯着眼睛望向笼内白色金丝雀,仿佛又回到那段峥嵘往事之中。

他诺听得津津有味。他最喜欢这种带有传奇色彩故事。“然后呢?”他极为捧场地追问道。

胡大爷追忆被打断,脸色开始黯淡下来,似乎有难言之隐。

他诺不解。

就在这时,笼内玉沙忽然扇动着翅膀往前跳几步。它来到笼子边缘,冲着他诺方向,张开嘴,亮声:

处,身裹雪色,丝杂色都无,两只爪子粉嫩通透,看着年纪并不大。白色金丝雀动不动地立在支架上,安静得如同只迷你雕塑。

他诺赞叹道:“它长得真好看。”

胡大爷骄傲地脸颊泛红。他介绍道:“这是‘镇店之宝’,因为长得白,所以叫‘玉沙’。它可是远近驰名鸟王呢。”

“鸟王?”他诺好奇地问道,“鸟王是什?”

“小伙子,看你就不怎养鸟吧。”

哇嗷嗷——哇嗷嗷——

他诺被吓大跳,不由地往后挪步。他瞪大眼睛盯着玉沙,觉得有些不对劲。

哇嗷嗷——哇嗷嗷——

他终于想起来这略为熟悉叫声是什。他诺张大嘴,结结巴巴地问道,玉沙是不是在学猫叫?

而且是那种生活在野外极为凶悍猫咪。

他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撒谎道:“是替朋友过来自己还没有养过鸟。”他住屋子外头就有不少鸟群,每到春夏就叽叽喳喳叫唤不停,根本不需要逗弄。他诺不是很能理解人类为什喜欢将这样热闹小鸟儿关在笼子里,成天成天地逗他们发声。

胡大爷道:“不过这倒也不稀奇。就算你养鸟,也未必知道这许多。玉沙啊不是本地鸟,而纯种金丝雀,从老远地方运来。”

金丝雀进入国内有数百年,人公饲养历史也相当长,因为适应性好,饲养范围广,真正可以算得上是纯种金丝雀并不多。不过,现在人类养金丝雀大多也是图个热闹喜庆,并不多在意其出身品种。更何况,这样容易杂交繁殖小鸟产量很大,价格也很便宜,相当亲民。

要说到纯种金丝雀,什样子算是纯,纯又是什“种”,真要掰扯起来,胡大爷能说上个三天三夜。不过好在他见他诺和罗飨两人都不是真正爱鸟之人,炫耀之情略微收敛,只是简单地介绍几句。

玉沙作为难得白玉品种,从孵蛋开始就受到无微不至照料。它从小就接受专业鸣叫训练,经出师,就被被送去斗歌,在全国百鸟歌会上崭露头角,荣获当年鸟王称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