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天宝伏妖录 > 第103章 魔之心魔

第103章 魔之心魔(3 / 5)

鸿俊看那黑衣男子,却也震惊

那男子五官极其精致英俊,没有半分少年人稚气,也不像李景珑般有股武人英气,柳叶眉,高鼻深目,双目湛黑,皮肤白皙,嘴唇微启。鸿俊平生中见过长得好看男人太多,却从没个如面前这人英俊!

简直是俊朗极致!

而在那黑衣男子身边,则花团锦簇地围着大群身穿华服女孩,简直美不胜收,如百花齐展,簇拥着名神祇般英俊男人。

“欢迎光临小店。”那男子说道,“雅丹侯。”

“是谁?”鸿俊好奇道。

李景珑又有点儿紧张。

“他诗写得好,叫……杜甫。”

鸿俊:“哦,杜甫是谁?没听说过。”

李白摆摆手,自言自语,披头散发,带着李景珑与鸿俊往街深处去。那阵淡淡香味竟是越来越明显,门口挂着匾,上书四字:国色天香。

——”李白挥手,说,“有钱?小珑,借点花花。”

“先办正事。”李景珑说,“回去再说。”

李白只得作罢,李景珑几乎是押着他,朝街头走,说:“香玉在哪?你答应鸿俊帮找人。”

“鸿俊……嗯。”李白转头,瞥鸿俊,喃喃道,“你……婚配不曾?”

听到这话时,李景珑瞬间心跳就漏拍,心脏仿佛要蹦出来。

李景珑微笑,说:“失敬,阁下怎知道今天会来?”

“自然有办法。”男子朝李景珑说着话,双眼却望向鸿俊,喃喃道,“先交个朋友罢,叫万珏,你可以……唤作‘小万’。”

李景珑眯起眼,打量万珏,喃喃道:

李景珑朝鸿俊低声道:“进去以后,别乱说话。”

鸿俊点点头,早已忘此行目,说:“待会儿可以把太白兄带回去留宿吗?还想与他聊聊。”

李景珑只不禁头疼,带个醉鬼回去有什好聊,李白醒着时候还没醉着时候多,醒时也从来不与人谈论诗文。偶尔灵光闪,便即兴写就,完又开始喝酒,除却汪伦这等人喜欢嘻嘻哈哈,起喝酒,旁人很少能谈到起去。

“你喜欢就带。”李景珑说,“待会儿还得看着他,别让他随便拔剑。”

鸿俊点点头,三人便走进去,只见那国色天香里装饰得极其豪华,厅内竟是并无客人,内作四合台阶,中央坐名黑衣男子,李景珑见之下便暗道糟,对方多半早有准备!

鸿俊嘴角抽搐,答道:“已婚。”

李景珑心又径自回去,李白哈哈笑几声,用力拍下鸿俊背,说:“有个朋友,生个女儿,正在让帮着看郎君……”

鸿俊:“不喜欢女孩子。”

李景珑心跳完全恢复正常。

“哦……这样啊,他也是个写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