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到朱家时候,什
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
人。
朱绸道:“们
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
区别,但
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
为什
不能喜欢
妻子?”
“妻子
直很努力,
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
相信,
祖国会越变越好
样。”
《丝乡》大结局,傅蕴安是第
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
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
起来。
他将朱家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
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
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
朱绸也有
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
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
身孕。
傅蕴安这病,病
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红疹完全退去,只留下淡淡
要不
几天就能消去
暗色印痕,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
。
之前书里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原先
哀怨,开始为
自己肚子里
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
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钱,她
精神也好
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
赚钱
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他
工厂生产出
质量上等
生丝和华美
丝绸。
小桑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
。
当然,他能写得这快,还有
个原因,那就是他如今写字
速度,越来越快
。
他刚来时候,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
小时,肯定能写
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点,有些笔画很多
繁体字,写
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关系,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
干,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
人,他们做
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字已经算是不错
,至少誊抄
人抄
时候从没弄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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