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要多肉麻有多肉麻,他用程安修笔迹写字,把自己从头到脚夸
遍。
言景则写到自己都编不出来,想
想又写:“
爱做题,做题使
快乐。”
“要娶练习册当老婆。”
“生命在于做题!”
……
再加上当初原主让程安修写情诗,就是从自己本子上扯下纸张来写
……
言景则拿出那个本子,用程安修笔迹,把程安修写
那几首情诗,各写
十来遍。
写到后来,除专业人士,肯定没人分得出他写
情诗跟程安修写
情诗
区别
。
就连程安修自己,应该都分不出来。
而这个时候,言景则已经不停地练十个小时
字
,都凌晨三四点
。
主整理笔记,然后开始学着写程安修
字。
他这学……
言景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天才!
他这具身体原主很聪明,但也就是中等偏上脑子好使
程度,他就不
样
,他竟然过目不忘!
他穿越前,定是
个天才。
当然,落款都要写程安修。
言景则放松下身体,又开始用程安修
笔迹在纸上写别
。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帅人!比
程安修帅
万倍!”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聪明人!比
程安修聪明
万倍!”
“言景则,你是雪山上最冰清玉洁雪莲,是花园里最美丽娇艳
玫瑰……”
……
就他这样智力,肯定还是个
点都不比程安修差
学霸。
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时候,现在……他要学着写程安修
字!
言景则仔细地看程安修写每
个字,将之印刻在自己
脑海里……
临摹几遍,又写
几遍之后,他竟然就能写出和程安修
字差不多
字来
!
然后再临摹,再练……终于,他能写出和程安修般无二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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