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血淋淋羊头,不时被抛起,落在远远地上。数百名突厥人发疯般向前冲去,手中弯刀毫不留情朝前面同族砍去。双方分成两派,混战成团,谁抢到羊头谁就是最惨。
林晚荣目瞪口呆:“叼羊还能用刀?奶奶,这到底是叼羊还是砍羊?!”
“当然用刀,”胡不归嘿声道:“将军,你没见过这叼羊大赛,不解也是正常。待末将与你说说。这叼羊,其实是不叼羊头。每逢叼羊大会前,突厥人都要宰杀几头肥羊,割去头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还要往羊肚里灌水,这样羊身才能坚韧,比赛时不会被扯烂。”
这个倒好理解,林晚荣点点头:“那又要刀干什呢?难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摇头:“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每逢叼羊大会开始,突厥人都会选出名发令之人,由他将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参加比试各队,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每人骑匹高头大马,
是麻雀!”
“不是麻雀?”林晚荣皱眉道:“难道是斑鸠?!到草原,基因突变,斑鸠都生成这样——还不如麻雀呢!”
老胡脸涨通红:“将军,这个,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鸠,它叫做百灵鸟,咳,咳,会唱歌那个百灵。用百灵鸟做旗帜,意喻该部落轻巧灵便、能歌善舞。”
“原来是百灵啊,”林晚荣啊啊两声,愤慨道:“胡人画技实在太差,没把它认成苍蝇,就已经是便宜他们!”
“湖由(好)——”他话声未落,便听那“苍蝇”部落里传出阵兴奋大叫,诸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见“苍蝇”部落马队中,十匹骏马奔跑如飞。个胡人身抱马背,半悬于马腹下,那神骏突厥大马背上光溜溜,既无马鞍又无脚踏,像风般疾驰。那胡人呼啦下,在马腹下转个圈,却又从另边翻身上来,接着又两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连续从马腹下穿越、翻身,口气做三次。这骑手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动作干净漂亮、英姿飒爽。旁边观战胡人掌声雷动,羡慕之极。
林晚荣看眨眼,奶奶,抱着匹母马连转三圈,他不晕吗?这家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
论起马术,毕竟是在马背上历经无数生死,林晚荣也算得上精熟,但与这突厥人比起来,实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处敌对,但对于突厥人马术,所有人中没有个不佩服。
“这个百灵鸟部落,咱们叼羊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碰到。”林晚荣吭哧良久,终于冒出这句。
胡不归深有同感点点头,还没说话,便听另面传来急促怒号和愤怒地喊杀声。回头看去,只见数百匹快马像是疾烈旋风,刷划过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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