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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沉睡森林(13 / 20)

他知道答案是否定。他确实不愿意再回到那个所谓少年时光,更不想在那样贫穷和迷惘中将切残酷、冰冷选择,重新再来遍。

而且……在那样岁月里,他,又怎能拥有殷夜来这样天下第女子?

微微出神之间,刀法对战演练完毕,传令官下令暂时休息。

年轻战士们操演半日,个个已经热得满身汗,纷纷脱赤膊,从海里提起桶桶水,兜头便淋下来,水珠在古铜色精壮臂膊滚来滚去,璀璨夺目。还有些顽皮趁机厮混嬉闹起来,相互用木桶对泼,

感叹不过是瞬,很快他就恢复常态,也知道自己方才片刻羡慕其实极其不真实。很多人在光阴渐逝、岁月流走时,会惊觉世事无常,可能或多或少想返回少年时代──特别是那些位高权重、已然拥有人更是如此。

然而,事实上,少年时代真就那美好

瞬,他想起自己童年和少年。那是个无所有时代:他是个玄族穷人家孩子,生活在北越郡个叫做九里亭小村子里。父亲在帮人拉石头时砸断腿,早早地死去,母亲随之改嫁他乡。童年他和爷爷奶奶起生活,虽然日子困顿,但因为有两个老人全身心疼爱,倒也算清苦而温暖。

小时候他,口袋很空,脑袋也很空,除身力气、满心不切实际幻想,什都没有。那时候他最大奢望是成为名“官家人”,为此整天地站在村口那棵歪脖子老树下,羡慕地看着那些耀武扬威经过士卒,甚至连驿站里马夫都令他向往:

因为那些吃官家饭老爷们,永远不必担心下着落。

从十岁开始,爷爷病,家里那点积蓄终于耗尽,他不得不出去像成年男人那样工作。少年时他做过很多活计,从苦力到船夫到铁匠,却还是留不住重病爷爷。当老人因为没有药而活生生痛死时候,家徒四壁,无钱下葬。他只能赤足走上百里来到郡府,用纸契约把自己给卖──他顶替个玄族乡绅儿子,应征入伍,所得报酬是十个金铢,从此成个士兵,被派往西海。

──仅仅是十个金铢,便是少年全部血代价。他却觉得非常高兴:因为,终于成个管吃管住、管死管埋官家人,再也不必为生存费心。

那时候他不过十六岁,命运却从此彻底改变。

从此那个乡下孩子走入种生活,并奇迹般地平步青云,路过关斩将。晃十八年过去,如今他,早已是人之下万人之上,权柄在握,富贵逼人。然而,回忆童年少年时人生,饥饿、寒冷、自卑却是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这样少年时代,他是真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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