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胳膊痛得厉害,他想把它放下来,但是他做不到。除非他在黑板上罚写五百遍同样
句子:“
不会剽窃约翰·金特纳
东西。”他想,他
定已经写
四百遍
,但是四百遍还不够。从
个除
作品什
都没有
人那里剽窃,这是不可原谅
。所以他不得不不停地写啊写啊,根本不去理会他脑子里
声音,告诉他这只是个梦,他
右臂疼痛有其他原因。
粉笔发出可怕吱吱声。刺鼻而又熟悉
粉尘——如此熟悉
感觉——掠过他
脸庞。最后他再也忍不住
。他
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像装满铅块
袋子。他在粉笔沟槽上
转身,看到大教室里只有
张课桌上有人。那个人是个年轻人,有
副乡下人
面孔,就是那种你会在骡子屁股后面看到
那种脸。他
浅棕色头发像尖刺
样都竖
起来。他那乡巴佬似乎满是粗大指节
双手交叠地放在他面前
桌子上。他用苍白而专注
眼睛看着莫特。
认识你,莫特在梦里说。
没错,老顽固。约翰·金特纳用他那光秃秃、拖长南方口音说。你只是把
名字搞错
。现在继续写吧。不是五百遍,你要写五千遍。
莫特开始转身,但他脚在粉笔槽边上滑
下,突然他
身体向外倾倒,尖叫声刺进满是粉笔尘
干燥空气中,约翰·金特纳放声大笑起来,而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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