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追风筝的人 > 第三章

第三章(5 / 7)

。”

看着他在吧台斟满酒杯,心里想着,要再过多久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因为真相摆在那儿,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为什不呢?毕竟,是他深爱着妻子,他美丽公主,不是吗?所能做,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点。但没有变得像他,点都没有。

上学时,们常常玩种连句游戏,也就是诗歌比赛。教授法尔西语课老师从中主持,规则大抵是这样:你背句诗,你对手有六秒钟时间可以回答,但必须是以你背出来那句诗最后个字开头诗句。班里人人都想跟组,因为那时十已经能背出迦亚谟[1]OmarKhayya'm(1048~1122),古代波斯诗人,代表作为《鲁拜集》(RubaiyatofOmarKhayya'm)。[1]、哈菲兹[2]ShamseddinMohammadHa~fez(约1320~约1388),古代波斯诗人。[2]数十篇诗歌,也能诵得鲁米著名《玛斯纳维》[3]MowlanaJalaluddinRumi(1207~1273),古代波斯诗人,《玛斯纳维》(Masnavi)是他故事诗。[3]。有次,代表全班出战,并且旗开得胜。那天夜里告诉爸爸,他只是点点头,咕哝声:“不错。”

逃避爸爸冷漠,埋首翻阅故去母亲留下书本。此外,当然还有哈桑。都读,鲁米,哈菲兹,萨迪[4]MoslehalDinSaadiShirazi(约1210~约1290),古代波斯诗人。[4],维克多·雨果,儒勒·凡尔纳,马克·吐温,伊恩·弗莱明[5]IanFleming(1908~1964),英国小说家,撰写007系列小说。[5]。读完妈妈遗藏——从来不碰那些枯燥历史书,只看小说和诗歌——之后,开始用零花钱买书。每周到电影院公园边上书店买本书,直到书架放不下,就放在硬纸箱里面。

当然,跟诗人结婚是回事,但生个喜欢埋首诗书多过打猎儿子……这说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想。真正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男人——真正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玩意儿。1970年,爸爸暂停恤孤院工程,飞往德黑兰,在那儿停留个月:由于阿富汗当时还没有电视,他只好去那边看世界杯足球赛。为激起对足球热情,他替报名参加球队。但这个可怜虫变成球队负担,不是传丢球,就是愚蠢地挡住队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