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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3 / 6)

大军行进,虽说直处于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此时,作为先锋军是金术可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直是听金术可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再往前段,凡是看得见,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明明是当世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锅端。

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你会什剑?”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名城,也不是什军事重镇,出名,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这里,这座叫做奉新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笔。

“快,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速度来推算,为,就是打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来得及去反应?

金术可直截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到来提供遮掩。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就是瞧不起用刀

可以帮你包装!”

“什,包浆?”

“……”郑凡。

……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驿站,更没有什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线,压根就没想到自己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恐怖之处,没有电报和电话时代,骑兵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脸色有些略微泛起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剑,忍不住想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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