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设定,她想写出
个饿
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
狗,在外面是魔鬼,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是孩子们
好玩伴。
这才是她想要感觉,但为
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不得不这般修改。
“饿?”
他用钢笔刺开自己
手掌,看着鲜血滴落下来。
但阿拉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在讨食。
在妻子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
,这只狗只能送人
。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动力
,因为
条狗也是
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
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这本书里,里面有
只狗,
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恐怖故事《
爱
家》,终于誊抄完
。
他身子后仰,伸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
阵脆响,肉体上
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自己想感受到温暖与依恋。
最神奇是,
钢笔,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样,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段时间,是为
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
人只会觉得昏沉
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他
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
什
事。
它吸食血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
孽债,如果作恶
少,坏事做得少
人,就只吸食
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
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
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头凑在他
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只硕大
狗头。
是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这里油墨,
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直紧握着钢笔
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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