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封不觉肯定认得、也知道这种电话
使用方法。
“赫伯特先生。”看几秒后,封不觉头也不回地问道,“案发后你又用过这部电话是吗?”
他所指那个“赫伯特先生”,无疑是约翰。
略斟酌后,约翰便应道:“是
,
就是这部电话和警长联络
。”他微顿半秒,立即反问道,“你是怎
知道
?”
如果封不觉做出推理是“案发时你正在打电话吧”,那约翰必然只会回答
句“是”,不会再去多问什
;因为案发时和约翰通话
人正是山姆,后者八成已经把自己在通话时听到
动静告诉
封不觉。
死者是名男性,白种人,年纪看上去在四十岁上下;他穿
件黑色
衬衣,外面披着件深棕色
夹克,下身着牛仔裤;他
手上戴着
副厚实
手套,双手之间还缠握着
根钓鱼线。
距离死者米不到
地方就是
张书桌,此时,桌子
角已被大量
鲜血所染,以这个“角”为中心,血迹成喷射状辐射开,并沾在
周围几乎所有
东西上……那些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墙、地板、窗帘、桌面、桌子侧面、花盆等。
当封不觉看到那名死者时,尸体身下那昂贵纯毛地毯已经被褐色
血液浸红
大片,刺鼻
气息可说是扑面而来。
“嘿!姓封。”警长见觉哥摆出
副要动尸体
样子,“你该不会是想去动尸体吧?”
就算警长这些年来收约翰不少好处,又因约翰在岛上
身份而对其区别对待,但警长仍然是有底线
,所以他此刻才出言提醒
声,以免觉哥把指纹什
留在现场。
但眼下,封不觉推理出却是“案发后用过电话”这件事,这就让约翰有些疑惑
。
“呵呵……”觉哥闻言,笑着回过头来,“因为你右侧耳廓上沾到
点血迹啊。”
其话音未落,山姆和警长便齐齐将视线转到约翰
脸上。
就连约翰自己也是惊,并下意识地抬起手去摸那块地方,结果……还真有血。
“由于
封不觉当然也知道,自己并非警务人员,也不算尸体第
发现人,像这样动手去碰尸体是绝对不妥
。
“啊……放心,只是看看而已。”封不觉说着,已然蹲下
身子。
他在不触碰尸体前提下,尽可能仔细地观察
下死者
状态,然后就站
起来,将目光投向
死者身旁
那张书桌。
书桌上物件此时显得凌乱不堪、不少已散落在
地上,而仍留在桌面上
物品中,第
件引起觉哥注意
东西就是——
部电话。
那是部“老式”电话,非常“老”
那种,看起来像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产品……存钱罐般
造型和环形
拨号装置恐怕是很多现代人见所未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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