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剑来 > 第七百零一章 风雪中

第七百零一章 风雪中(8 / 14)

这让郑大风长吁短叹,只得小声问师兄,嫂子是不是在这边给外人欺生,半点没有家乡那会儿豪杰气概

李二刚收拾好碗筷,不曾想妇人去而复还,拎两壶酒过来,几碟佐酒菜,说是让师兄弟两个好好聊,这都多久没见面,又要分开,多喝点不打紧。直到这刻,妇人才稍稍恢复几分昔年风采,指着郑大风就是通骂,不老老实实在老家待着看大门,哪怕挣钱不多,可好歹是门铁打营生,外边到底有什好厮混,长得这丑,大晚上站门口就能辟邪,比门神还灵验。屁大本事没有,兜里再攒下点钱,每天只晓得拿双狗眼瞟那过路娘们,是能让她们帮你生个崽啊?

妇人这骂,郑大风就立即神清气爽,连忙喊嫂子起落座喝酒,拍胸脯保证自己今儿要是喝多酒,醉鬼比死鬼还睡得沉,打雷声都听不见,更别说是啥床铺梦游,四条腿晃荡走路

她气得不行,离屋子,犹豫下,最后连铺子都没待,找关系不错几个妇道人家,打探口风去。看看有没有合适女子,瞎眼,觉得自己男人那个师弟,还凑合,兴许能起过日子。

早年郑大风看大门或是在街边喝酒时候,喜

不愿意自己眼中,有天就再瞧不见那个好像永远孤孤单单落寞身影。是不忍心他某天就去不返。

人间应该有个不用为难左右。

有个老秀才气呼呼去往云海,来到坐着左右背后,左右刚要起身,老秀才都不用跳脚,就是巴掌摔在他脑袋上,“是不是傻子?!先生没教你怎找媳妇,可先生样没教你怎可劲儿打光棍啊!”

左右又挨先生巴掌,头雾水。不过习惯就好。

————

郑大风离乡早,目地也很明确,但是反而直到嘉春五年,他才谨遵师命,不再是去往莲藕福地,而是慢悠悠走入第五座天下。

这趟悄然离乡,跨洲远游,郑大风按照老头子吩咐行事,路线奇怪,先去北俱芦洲,先在那座狮子峰山脚小镇,找师兄和嫂子蹭几天好酒好菜,嫂子破天荒没骂人,竟然与他细声细气说话,这让郑大风挺心酸自个儿,以前郑大风是真没觉得有啥,见嫂子那模样后,才觉得自己是不是真比较可怜

只是当郑大风酒足饭饱,瞥向屋外空荡荡院子,就好心好意询问嫂子要不要让自己搭把手,去山上砍几根竹子,帮忙打造几根牢固晾衣杆,好晒衣服。

李二当时忙着收拾着碗筷,对此置若罔闻。天不讨骂,就不是师弟

妇人原本想要骂他个狗血淋头,只是瞥眼胡子拉碴、好像矮个头大截驼背汉子,她便大为反常,不骂人,说不用低头,快步走出屋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